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总分公司是否可以互相开发票
是可以的,只要满足一定的条件:1、两家企业是按照相同的税制缴税(抵扣),即两家企业都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;2、双方在开具发票之前,需要先做好相关的合同签订及证明税务机关的行为文书。
此外,如果两家企业的税制不同,那么它们之间就不能互相开发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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