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母公司出纳是否可以兼任分公司或者子公司会计(母公司可以确认为会计主体吗)

时间:2023/3/12 2:05:59 编辑:福途教育 标签:会计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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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母公司出纳是否可以兼任分公司或者子公司会计(母公司可以确认为会计主体吗)

    母公司出纳是否可以兼任分公司或者子公司会计

    答:不可以。本公司出纳只能兼任本公司的出纳工作,不能兼任分公司或者子公司的会计工作,避免矛盾利益的出现。

    根据《会计法》 第三十七条规定:会计机构内部应当建立稽核制度。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、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、支出、费用、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。母公司出纳是不可以兼任分公司或者子公司会计工作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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